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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8 欧洲故事(五)
维也纳
我感觉这是句废话。要观察一个城市,无时无刻你都可以观察,公交车上、马路上、十字路口、博物馆、公墓、报纸,甚至公厕里……当然,我很喜欢在葡萄酒馆里观察,因为这给予我藉口,让我沉醉于微醺的愉悦里。
维也纳有许多本地的小葡萄酒厂,10月1日那天,东半球绝大部分的人在给一个活了六十年劣迹斑斑的老家伙庆贺生日时,我和H一早起来,就去寻找贝多芬故居。其中两个故居所在的Heiligenstadt郊区,就有几家葡萄酒厂,故居之一,现今还成了葡萄酒馆。推门进去时,愕然看到十来个穿蓝色牛仔布连身衣的工人正等候开饭,年轻的维也纳男人对我们的莽撞毫不介意,仅仅是微笑的向我们摆了摆手说,对不起,我们下午四点才开门。
于是,我在黄昏六点,暮色已经降临维也纳,孩子们都结伴放学、本地人纷纷从高楼里出来,继而走入地下坐地铁归家时,才在老城区的中心,离Centro Café不远处的Esterhazykeller葡萄酒馆一个人坐了下来,准备以微醺的方式去观察这座城市。
这是家真正的地下葡萄酒馆,酒馆下的通道据说有几百年历史了。要进入这家酒馆得小心翼翼地迈着小步走向深渊。那高高的、几乎垂直的楼梯让人惶恐不安,尽管墙壁边上有扶手。在维也纳这座文雅的城市里,我不能摔跤出洋相。
窄窄的房子,昏暗的光线,面无表情的侍应,还有德语的海报和葡萄酒馆的平常布置,我一下子兴味索然,几乎是一走到地面,又转身回去了。
我想,我有轻度的幽闭空间恐惧症。
回到街面,就在酒馆户外区找了个靠墙的座位坐下来。要说这是条街,也是不恰当的,酒馆是座落于两条街之间的一座建筑里,而它和紧邻的另一座建筑之间的空隙就形成一条巷子,连接建筑前后的两条街。巷子是两端狭,中间阔,成了一个开放的小院子,让Esterhazykeller和对面的餐厅平分了。这地方,实在好。
巷子有路灯,属于十九世纪的,此时此刻,也亮起来了。有乐师在对面餐厅拉琴,一首不熟悉的曲子。流动的音乐在欧洲是常见的,更何况此地是维也纳。我向来为这样的音乐艳遇而窃喜。既然是音乐之都,音乐就应如空气般无处不在,而且,免费。嘿嘿。
我让侍应生推荐,并叫了一杯酒馆自酿的白葡萄酒。周围坐满了客人,台与台之间的空隙都很小,仅能容一人通过,还不能比我胖。我斜对面是一对男女,关系比较暧昧,看不出是恋人还是同事还是夫妻还是朋友,女孩噼里啪啦地讲个不停。此地的德语又好听一点,比德国乡郊的德语要柔和文雅一些。
一个地区的语言口音是和该地区的文明程度相配套的。一个城市里的阶层分野同样,也不会是只有仪容服装这些标准。我尚记得,中学时读《玛尔戈皇后》,大仲马曾描绘亨利四世的老婆在语言方面的天赋,无论是法语还是拉丁语,玛尔戈皇后都能操以最优雅的腔调,因此整个欧洲宫廷都为之倾倒,有学者还说来了法国未曾见过玛格丽特,就等于既没见到法国,也没见到宫廷。
我转过身来靠着墙壁,一边喝着白葡萄酒,一边看着过往的行人。有个女子从这条小巷穿过两次,她的形象让人一见难忘,因为她拥有一头孔雀蓝的头发,而且,还有点朋克风格的炸开,像刚刚被谁往头上扔了一颗手雷。
好年轻的女孩子,也许不到二十。嗯,我年轻的时候,也曾尽情地奇装异服。现在老了,只能貌似儒雅地坐在墙角,喝着葡萄酒观察世界,偶尔,趁人家父母不在,挑逗一下躺在婴儿车里的小小孩。
那正是坐在我左前方的那一桌老头子干的事。他们一边罗罗嗦嗦的互相抢话,一边调戏我后面那家人随身携带的、躺在车里吸吮着拇指,对世界茫然无知的小婴孩。
那家人来自俄罗斯,父亲是个工程师,长得颇像个知识分子,母亲的容貌却很平淡,像放在厨房里的围裙,阳台上的衣架或者书架上的一本书。他们有两个女儿。一个七八岁,另一个七八月。
对面那桌老头子真得很淘气。他们都穿得很朴素,身上的衣服和头上的白发一样朴素。可是他们笑得多开怀,六个人,占据了两张台,不知道坐了多久。不停地喝酒、吃东西、聊天,直到那一家俄罗斯人来了。他们发现多了个有趣的存在----只有几个月大,嘴里哼哼唧唧的婴孩。
这群老头的目光都聚集在婴孩身上,指指点点,评头品足,其中有一个长得很像查尔斯王子的开始做鬼脸。俄罗斯夫妇也不见怪,那父亲脾气温和,对这群老顽童的问题有问必答。
于是,这些欧洲男人开始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碰杯,例如,为了莫斯科,他们就碰了一杯。
不久,这群老头子发现,除了婴儿车里的小小孩,还有个同样淘气的东方女子也很有趣,那个查尔斯王子向我竖起拇指头,然后,频频邀请我加入他们。
我倒是乐意和这群维也纳老头喝酒聊天,只是,我在等H同学,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到,只好谢绝了他们的美意。
Esterhazykeller自酿的白葡萄酒很鲜美清香,而且充满魔力,不知不觉间,我的感觉出现异样,头变得沉重,身子却轻飘飘,眼前的一切迷离起来。我喃喃自语:自重,一定要自重,你不能像个气球一样,噗地飞走。真要飞走,好歹也先准备一下,你们谁见过不乘扫帚就飞起来的魔法女巫,嗯?
哈利波特,你说,如果我伸出手指头往空中一戳,这群老头子会不会连同周围的一切都纷纷消失呢?
哈利波特还未来得及回答我的问题,H来了,魔法消失,进入吃喝时间。
October 28 欧洲故事(四)
(四) 布拉格 不知不觉,我们已走到圣瓦茨拉夫雕像前--一个骑马的男人,波希米亚最早的国王。欧洲的国王都是马上得天下的,而他们深以为傲,凡有国王处必有马,这难道不是体现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吗? (苏军也曾受到热烈欢迎) October 22 欧洲故事(三)“你是为了回到你的过去而旅行吗?”
可汗要问他的话也可以换成:“你是为了找回你的未来而旅行吗?” 马可波罗的回答则是:“别的地方是一块反面的镜子。旅行者能够看到他自己所拥有的是何等的少,而他所未曾拥有和永远不会拥有的是何等的多。” ---《看不见的城市》 (三) 经过漫漫长夜的奔驰,我们完成了时空的转移,从布拉格晴朗的天,来到巴黎幽暗的黎明。 六点,到达巴黎。地铁上已有许多上班族,脚步匆忙,面无表情。 有点纽约人的派头。不过,巴黎人在地铁里不爱看书,顶多翻翻报纸。我理解那其中的逻辑:书,不可匆匆读,要悠闲地读,躺着读,喝着咖啡读,听着音乐读.....地铁时间,很零碎,正适合发呆和想点人生哲理。 你看,表面上像纽约人,骨子里还是不一样的。 巴黎地铁坐多了,会遇到一些奇怪的人。他们一上车来就进行慷慨激昂的演说,一边说,一边挥着手在车厢里来回走,显得很有力量。我初遇见时,以为法国大革命又要来了。革命了~~七八年就来一趟~~亲爱的巴黎同胞们,让我们与罪恶的资本主义决战到底吧~~~ 但是,这些貌似吉普赛人般萧条的Proletariate并没有坚强的决心,往往演说了一通,看满车厢人岿然不动,也就灰溜溜地撤了。 这样一种行乞方式,还真是够戏剧化,够巴黎的。不愧是诞生莫里哀和大革命的城市。想当年,法国大革命期间,整个巴黎就是一个巨大的舞台,多少人随便捡块高点的台阶就一跃而上开始对围观群众进行动辄七八小时的长篇演说。那是个人人都想争夺话语权的年代啊。 这样一种传统承传至今,连行乞的人都要站到道德高点,不管有钱无钱,先来给你们一通演说。 当然,这都是我的想象,毕竟,我一句法语听不懂,实在无法肯定他们在说什么。 七点多些,我们找到了藏身蒙马特高地的旅馆,天依然晦暗,风中有毛毛细雨。办理了入住手续,放下行李,洗漱用餐后,我们就往卢浮宫去了。精神矍铄,心情愉悦。尽管巴黎已经是我们旅程的尾声。 以往旅行,无论哪里,只要有大博物馆,总要进去看看,其实,从不觉得多么愉悦。唯有这次欧洲之旅,让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人看博物馆太痛苦,两个人看博物馆乐陶陶。 绘画作为一种艺术,在比现代派更现代的当代派横空杀出前,其实都很适合拿来八卦的,以满足嚼舌之瘾。越古典的,越适合八卦。 艺术,从来都不是高高在上,要世人仰望的,那样颈椎容易出问题。它不过是对人间疾苦的一种抚慰罢了。也许,教堂里的宗教绘画不少为了警世,凶神恶煞的,但再黑暗无声的中世纪,我相信,也有悄悄的耳语或者沉默的腹议围绕着一幅幅的巨著。 啊,拉斐尔笔下的圣母很强壮,啧啧,达芬奇的圣母,将少女的清纯和天赋的高贵都融合一起了,嗯,我更喜欢达芬奇的《天使报喜》,那天使穿得多么华丽啊……诸如此类的评头品足,是看博物馆的一大乐趣所在。 我相信,米开朗基罗的“大卫”之所以能成名作,和当时弗洛伦萨城好议论,好围观的妇女同胞们颇有关系。连我这个隔了几百年的人,回过头来再看这身体,都依然感受到那不折不扣的匀称和流畅,可以想象当时的弗洛伦萨妇女为之多么倾心啊。 ![]() 八点多,卢浮宫才刚开门,我们就进去了,在入口买了一本中文版《指南》,然后捧着书,一边细看,一边私语,心无俗念,完全沉浸在这种乐趣里,仿佛,此时此刻,宫内所有宝藏都属于我们。 唉,拿破仑贵为皇帝,他在卢浮宫所获乐趣也不过如此,何必为此南征北战?难道他就不能环保一点?要看名画,和各国大公招呼一声,让他们送过来就好了嘛。 德乔孔多夫人的画像,比起当年,又多了一层护栏的保护。现在,要清楚地看她一眼,变得更为困难。我干脆就不凑热闹了。 在卢浮宫里无数的宝藏里,让我极期待的其中一幅是《拿破仑一世的加冕》。这位法国皇帝,连同他的名言,都为国人所熟知。但我对他的好感,现在想来,乃是源自幼时读法国文豪司汤达的名作《巴马修道院》,书中栩栩如生的描述了当时整个法国对拿破仑的崇拜之心。 文学是另一种带有倾向的历史。通过文学家之笔,可以看到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真实现象,真实人心。 卢浮宫本身,也充满故事。作为巴黎最长寿的建筑之一,它建于1202年,完成于1993年。最开始的用途是在军事上,它是菲利普•奥古斯特二世皇宫的城堡,抵御来自北方的游牧人的侵扰。 由于巴黎的扩张,查理五世又建造了一个新的城墙保护巴黎,因此,这城堡本身的用途就失效了。于是,他就改建它为皇宫,因此进行了大规模的手术。但是,后来的统治者对于卢浮宫没有多大兴趣,于是,被冷落的卢浮宫渐渐成了武器库和监狱。然后来了一位爱好文学艺术的佛朗索瓦一世,他又要将卢浮宫改建成一座华丽的宫殿,好在里面安置他的那些心爱之绘画。此公甚至将达芬奇邀请到法国来居住,据说,大画家后来还是死在他怀抱里的。 佛朗索瓦一世的想法还未实现,他死了后,继位的皇帝又改弦更张,有了别的主意。到了后来,卢浮宫简直成了一个大杂烩式的建筑,远远不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面貌。每随着一个新皇帝的到来,卢浮宫总要经历一次修改,所以,它的模样一直处于动荡的变化中。 有一次,路易十四还将意大利建筑师贝尼尼邀请过来,而贝尼尼是个傲慢的家伙,他要把整个卢浮宫都拆了重建。法国人不堪承受,只好在大力奉承建筑师的同时,想方设法地将人不失体面地送走。于是,贝尼尼揣着荣誉和沉甸甸的黄金离开了巴黎,什么事都没做。 我想,贝尼尼再傲慢,若见到后人贝聿铭的作品,也不得不诚服:君之傲慢,在我之上。 (查理五世时代的卢浮宫)
October 14 欧洲故事(二)《看不见的城市》里,马可波罗是个妖言惑主的家伙。他仗着旅行经验丰富,见识多广,就哄那深宫为牢的可汗,给他描绘了一个个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异域之城。
庞大的帝国,无限的疆土,是所有国王的梦想。而马可波罗交易的,正是梦想。
(二) 巴黎的清晨,要到了六七点,方能褪尽黛衣,换得素白。而这两天,都是绵绵细雨,将青石板路洗得熠熠发亮。
酒店藏于座落在蒙马特高地的一栋建筑里,出了大门,就能看见高地最瞩目的建筑—圣心教堂。走上去,也只需要十来分钟,附近的街区和咖啡馆历来都是艺术青年扎堆的地方。这里是我喜欢的巴黎街区。
酒店内吃过早餐,我们决定去拉雪兹神父公墓。
巴黎的公墓不止拉雪兹神父这一个,但无疑,它是最有名气的。这里的名人比别处都多,都要有名啊。当时不知道,回家一翻资料才沉痛无比--我们错过了巴尔扎克、雅克-路易.大卫、欧仁•德拉克罗瓦和巴黎公社社员墙,至于普鲁斯特和比才倒是自己掂量再三而舍弃的。公墓占地118英亩,把他们都找出来,也不容易。维也纳的中央公墓也去过,就为了在贝多芬的坟前放一束花。两个公墓一对比,拉雪兹神父公墓的绰约风姿就突显出来了。要不说巴黎人风雅呢,连个墓地公园都格外迷人,萧萧秋雨此时,也很应景了。
公墓太大,名人也分散,于是在入口处都竖有广告牌,特意将他们的位置标出来,方便游人吊唁缅怀。我用相机拍了下来,就随着数码地图,在纵横阡陌的坟墓中寻寻觅觅。
我不知道自然界中有何种动物会给自己一个葬礼,但人类有史以来,都无比重视殡葬之礼。拉雪兹公墓是拿破仑建的,因为市内的那些集中的墓地已经造成疫情蔓延,所以决定要在郊外另建一个大公墓。可是,当初,愿意入住这里的死者还真是寥寥无几,政府自然深谙她的子民天性虚荣且好附庸风雅,在1804年将莫里哀迁来此地,从此,它才艳名远播。
生前死后,都要和名人套近乎,这就是巴黎人。
公墓里流浪猫不少,最意外是遇到一痴缠的虎斑。我先和伊窄路相逢,各自僵立,然后,我小心翼翼地回过头来,和H低声说,嗨,你快过来一下,这里有只猫。谁知道,猫字一出口,伊就应声而来,随着那千回百转的娇声呼唤,她顺势滚到我脚边,然后扭着身体,歪着头,与我的小腿厮磨。
简直是赖着不走了。
此情此景虽让人乐,心里也不免难过,伊必定饿了,才如此放下身段,百般施媚。对于一个猫而言,这是难为情的事情啊。可我们束手无策了,谁会想到在去公墓之前还要先准备好鲜鱼呢?只好狠下心来与她告别,继续寻觅王尔德去。
在途中,我们遇到了Edith Piaf。她在巴黎人的心中自是重要,从墓前的鲜花就可知。据说,她下葬当日,巴黎的交通全线瘫痪,超过四万巴黎市民涌去拉雪兹神父公墓来为他们心中的偶像送别。意外的是,在她的墓旁竟然躺着另一个音乐人:Henri Salvador。我竟不知道他已离开,和他的妻子合葬一起。我也不曾知道,原来他是生于1917年。他成长岁月,伴随着爵士乐最黄金的时代,无怪乎,他的音乐有种旷世才情在里面。那是来自世纪初的声音啊。
终于见到王尔德同学了,尽管在之前已经对他的墓有种种想象,可在见到的那一刻,还是不禁莞尔。果然是玩世不恭的王尔德。
那重要部位已经被砍下来了,有关方面认为实在有伤体面,结果却引来巴黎市民的抗议,政府只好罢休,没有再进一步行动。生前拿他没有办法,死后也只能忍受他的嘲笑。这位风流浪荡才子做什么都能得到世人包容,不为别的,就因为一部《莎乐美》。
几年前,曾读过这部《莎乐美》,写得实在惊人的美,王尔德的语言辞采可谓举世无双的。你们且看他怎么形容那陷入爱情之忧伤里的莎乐美:“How pale the princess is !Never have I seen her so pale. She is like the shadow of a white rose in a mirror of silver”。
银镜中的白玫瑰之像。即使直译过来都是带着诗意的。
备注: 拉雪兹公墓还有一大亮点,是关于法国最让人唏嘘的一个爱情故事---他们的经历真可谓“至死不渝,生死相依”,比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都要动人几分。 Heloise 和 Abelard的故事,发生于12世纪。一个是家庭教师,39岁,音乐家和诗人,又帅又善于言辞;另一个是牧师之侄女,只有17岁。男主角被牧师请来家中教书,结果,没多久,女主角珠胎暗结,一年后就产下爱情的结晶。牧师震怒,让有关机构逮捕了Abelard,还将他阉了。 这对恋人从此天各一方,但两人的爱情依然靠书信维系。1142年,63岁的Abelard死了,Heloise偷偷将他的尸体运到自己所处的修道院。1164年,同样是63岁的她也死了。两人的遗体就合放在一个棺木里,从此拥有了颠沛流离的命运。 几经周折,历时千年,总算于十九世纪,被后人合葬在拉雪兹神父公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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